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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1

    什么是我最想做的?

    “如果你想从事一份工作,那么就要坚持到底,绝对不能半途而废。父亲每天在他出门上学之前都会对他说一个词积累,每一次测验,每一次问答老师提问,每一次和老师的谈话,都会影响到最后的成绩,并且将对你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有益。所有你察觉不到的细微之处,将是你获得巨大成功的奠基。”
     
    “我一直在想,什么是我最想做的,什么其实是我不想做的。每一个毕业后的年轻人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最终,我意识到,如果我接受了这份工作并且干得不错,我会过上舒服日子,但其实我心里却一直会后悔没有成为演员;可是如果我成了一个优秀的演员,我心里却绝对不会后悔当时没有接受这份助手的工作。所以我不得不拒绝了老板的好意,她说:你这是在自毁前程,你绝对会后悔的。但是我态度很坚定,哪怕从此过着贫困的可怜生活,我需要演戏就像是我需要空气一样重要。”
    May 14

    《虞美人》

    《虞美人》   南唐·李煜

    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

    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May 11

    风景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卞之琳《断章》

    最美妙的事情

    要说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是什么?
    我认为有两件事情,一件是躺在床上看书,顺便发呆、思考,最好还有音乐;另一件是在寺庙里找个角落猫着,看着佛祖,看着来来往往的虔诚而平凡的人。
    喜欢看书的人,多是个喜欢看别人故事的人;喜欢寺庙的人,多是喜欢观察别人的人。
    曾经有个人问我,你在舞台中是个什么角色?
    我回答说:只是个旁观者。
    为什么要做个旁观者呢?
    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德鲁克的《旁观者》,虽然我并没有看太多书,而且以后还会看很多的书,但是我一直都会说我最喜欢《旁观者》。它让我明白,在历史的进程中,我不过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不过旁观者不是过客,旁观是为了仍旧做一个完整的人、一个自由的人。
    “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多么的掷地有声!
    可什么是自由呢?词典上有三种解释,其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着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其二是哲学上把人认识事务发展的规律性,自觉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叫做自由;其三是不受拘束,不受限制。
    我想一个旁观者就是一个自由者。
    在《旁观者》的前言里面,德鲁克告诉我:“旁观者没有个人历史而言。他们虽然也在舞台上,却毫无戏份,甚至于连观众都不是。一出戏和其中的演员命运究竟如何,就要看观众了,然而旁观者的反应只能留给自己,对他人完全没有作用。但站在舞台侧面观看的旁观者,有如在剧院中坐镇的消防队员,能见人所能不见者,注意到演员或者观众看不到的地方。”
    所以我总是觉得我是舞台上的一个道具,也许是一棵树,也许是一朵花。
    原来我也可以高呼:“我终于发现我不属于那一群人”。
    在历史的进程中,我只不过是个旁观者,努力地过着这几万天。
    在我很小的时候,外公给我讲了很多神奇的故事,我那时就想外公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奇遇,不知哪天我也可以有那么多的奇遇?所以从小我就想要去流浪,像外公那样。
    长大后,虽然没能经常去流浪,但是在外公的影响下,喜欢讲故事,无奈天赋有限,讲的差很多,可能是没有经历过吧,自然不生动。就总是琢磨怎么才能有解决这个问题,总不能真的辞职去流浪吧?
    只是后来读到一句话:“我想知道为了爱,为了梦,为了那生机勃勃的奇遇,你是否愿意像傻瓜一样冒险?”
    我才知道要想有奇遇,是要像个傻瓜的。想的那么多,患得患失的,怎么可能有奇遇?
    人生中真的有命中注定吗?也许吧,也许你注定是个主角,也许你只能是个配角,或者跑龙套的,也许你是导演,也许是观众,也许是旁观者……
    那么多的选择,只有听从自己的心。
    佛祖说:你的心有多大,你的世界就有多大。你的心像大海,你的人生就会像大海;你的心像高山,你的人生就会像高山。
    所以,才会有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
    我给它配了下半句“只看你的心界!”
    看这个世界,美丽的人到处都是,幸福的人也是很多,可是用心的人呢?
    佛家讲究悟性,可什么是悟呢?左边一个心,右边一个吾,就是看见我的心。
    你看得见自己的心吗?
    因为总是想做别人,所以几乎看不见自己的心。
    每到一个地方,总是不由自主的寻找她的书店和寺庙,觉得这两个地方是她最美妙的代表,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反映城市心境的呢?
    再后来我慢慢发现,这两件事情之所以会成为我认为的最美妙的事情,有一个原因:
    做个旁观者,是心的选择。
    May 10

    在哪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故事,叫做《大话西游》”(转载)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故事,叫做《大话西游》。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真切地为自己的不俗喝彩,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 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当年一师兄曰:“大学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再贴切不过。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只有戴上紧箍咒取经去,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
    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十年前我绝对不知道自己会在苏州的一所大学里学习,如今已隐隐感受到那冥冥之中的牵引。可怕的是这还绝不是终点,不到游戏结束我不会知道答案。真相将揭晓,在我临死的瞬间。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我曾无数次在网上反映过类似意见,搞得很累。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
    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  
    永别了,激情四溢的花样年华!永别了,神采飞扬的青春岁月!永别了,同学!永别了,爱人同志!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
    望着荧幕上扛着金箍棒的悟空,忽地明白了本班男生什么自称光棍。向光棍行者们敬礼!
    全片最后一句台词是:“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象一条狗。”
    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
    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滚一边儿去。
    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
    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
    爱是身不由己。
    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
    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
    紫霞说:“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 “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去。”无可救药的痴迷。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爱深刻莫测。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不过还是要为他挺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
    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象不象殷离),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至尊宝原以为可以与初恋共度今生,谁知初恋的时候并不懂情爱人生。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
    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请记住下面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也顺便记住这段话的原版,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 总有一天,你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她重复这段话,为了你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上大学之前是不喜欢周星弛的,那时心中只有英雄。
    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着悟空式的命运和紫霞式的爱情,才发现生命的本质是以最低的姿态出现的。
      英雄?你为什么不问问做英雄的代价。
    May 09

    思考

    最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思考……

    《吻多少青蛙才能吻到王子》(读者)

    我的女友又在恋爱了。
    这是她的第N次恋爱了。
    每一次她都全情投入,每一次都说是最后一次,但一次次都成了明日黄花。可是,他坚定地认为,自己等待的那个男子一定会是青蛙王子。
    最后,她修成正果。我去当伴娘那天,才知道什么叫做绝配。她说,多亏我一只相信爱情这件事情,一只相信,我可以吻到青蛙王子。
    还有一个女友跑来哭诉,你说,威慑那么爱情要历经千回百转?为什么,初恋的这个人往往只是树枝上那摇摇欲坠的青涩果实?为什么,我们要寻找的那个人总在河的对岸?为什么,我爱他时,他恰巧不爱我;他爱我时,我却正好错过?
    你看,这就是爱情。
    它总是如同顽皮的孩子,和你捉迷藏,你去寻去找去要,却发现,那个人并不爱你,你左等右等,结果那辆车早就载着别人过去了。
    这世上的爱情,哪有那么多正好,月圆之夜,花好之时,你路过,他也路过,金风玉露相逢了,然后灿然一笑,原来你也在这里!
    没有,没有这样的爱情。
    所以别指望这辈子就爱一次,爱一次,就是这个人,这个人,就是你终身的伴侣。这种概率,非常低。
    张曼玉,爱了多少次?每一次都是飞蛾扑火,每一次都波澜壮阔,每一次都觉得找到了真名天子。然而,最后总是这样散淡收场,她站在风中,是一朵寂寞的烟花。
    一段爱情,有的人从里面得到精华,有的人却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如一朵失水的玫瑰,爱没有了,心就慢慢枯萎了。这是认死理的女子,太过决绝与薄凉,如果她懂得爱情需要过尽千帆,就不至于孤独到死。
    也许,她也能与一个男子执手偕老。可是,她竟然没有勇气再去尝试。
    而有的女子是有勇气的,她是那不怕受伤的公主,一试再试,一吻再吻,爱情花开花谢,这朵败了,另一朵又再开。
    直到青蛙王子出现,从此,她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她懂得他的美他的好,看出了爱情的光泽和质感,明白这过尽千帆的来的爱情原来这样真这样纯,那些曾经,不过是序幕!
    可惜,有的女子不懂得这一点,一棵树上吊死,到死,她都没有明白,爱情决不是一辈子只爱一次。那样的爱情也有,但是廖若晨星。所以,人们会选出20世纪十大经典爱情,因为太多时候,我们的爱情千疮百孔,需要不断缝缝补补。
    而治疗爱情伤口最好的方式还是爱情。说到底,爱情是件摸着石头过河的事,千万别怕九曲十八弯,你以为吃的苦受的罪够多了,可你等的二哥哥还在山的后面,你要吻的青蛙王子还与你有十万八千里路的云与月。
    聪明如张曼玉,与前夫离了婚,还是好友,还为她拍《清洁》,还能扶她踏上最佳女演员之路。这样的女子,知道爱情不过是人生中一段一段的烟花,能陪你走上一程,已经是这样的好,何必要求太多。
    所以,不要慨叹又爱错,又遇人不淑,这爱情路,实在需要摸着黑往前走。谁也不是绝顶聪明的人儿,特别是在爱情这件事上,纸上谈兵和现实生活是两回事,你想要或你不要,有时,不是你能说了算的。
    那么,走一步算一步吧,遇到了就好好珍惜,遇不到,你就慢慢找,这一生,总有找到的时候吧?
    就像《呼啸山庄》里凯瑟琳对自己爱的男子说:我知道你在这里等我,你的磨难就是我的磨难,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如果我们足够有耐心,一定会有这样一个人在等待我们,或早或晚,我们会遇到。
    就像我们一直在和爱情接吻,在和路上遇到的青蛙接吻。不要怪爱情,因为,再聪明的人也不能和爱情较真,你以为你吻一次就能吻到青蛙王子?哼哼,没有吻到癞蛤蟆就不错了!所以,要知道爱情需要过尽千帆,要知道等待,要知道,青蛙王子不是那么容易吻到的!!
    May 05

    《一辈子能写多少封信?》

    谁都知道,现代化的通讯设备越是发达,人们越是懒得动笔写信。几个电话一打,什么事情都说清楚了,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尤其是电子时代的到来,伊妹儿和手机短信更简便易行地成为手写书信的替代品。有时候,真觉得科技是人类情感的杀手,用貌似最迅速的速度和最新颖的手段,扼杀人类心底最原始的也是最朴素的诉说。只是手指在键盘上轻轻几下击打的伊妹儿,不仅将人们相互情感的表达变得懒惰,冰冷冷的缺少了身体的温度,更变得千篇一律的格式化。
     
    手机短信是伊妹儿的缩写版,更可怕的是那里早已经储藏着无数条短信,按你所需,任你所取,就像是一副扑克牌,可以来回地洗牌,组合成不同的条目,供你在任何节日乃至根本不是什么节日的任何时候发给任何人。现在,编纂手机短信已经成了一种职业,和过去替人代写书信的职业相似。不过,也不像,过去代写书信,总还带有代写者的手上的一缕墨香,带有属于你自己的一份真实,手机短信却如同烟花女子一样,很可能在刚刚发给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发给了另外一个人,在几乎同一时刻大家不约而同地接受到同一条一字不差的短信。
     
    我已经不知道如今的人们一年还能够写多少封信,我这里所说的信是指那些真正用手写的书信。我只知道,有关邮电部门今年年初的统计,上海一地的私人信函只占信函邮件的14%,这时候,正是元旦春节两节之间,应该说是一年之中私人信函最多的时候,却只有这样的比例数字。而且即使这样的14%,其中信封里包裹着也不敢说都是手写的信函,不知又该含有多少百分比的电脑打印品?还是这项统计告诉我们,不用倒退再长的时间,只是在十年前的同一时间段里,私人的信函也占有整个信函邮件的90%
     
    信件就是这样飞速又无可奈何地衰落。家书抵万金,更只是昔日的辉煌,残照般明灭在依稀的记忆里。就更别去说将信刻印在竹子上面的竹简了,如今哪儿还有那样的耐心,写一封信要费那样的工夫,饶了我吧!
     
    那天,在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美国前总统杜鲁门写给他的妻子所有的信印成了一本书出版,书名叫作《亲爱的贝思》。从1910年杜鲁门26岁时给贝思写下的第一封情书,到他1972年去世之前写下的最后一封信,一共1322封,被他的妻子贝思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看到这则消息,我的心里受到极大的震动,即使没有看到那1322封信,也能想像得出那些信的无比丰富和珍贵。一种由信件连缀起来的62年漫长岁月,一种由信件流淌出的心底倾诉,那样的含温带热,可触可摸,那样的让人感动而羡慕。
     
    我这里所说的羡慕,是在说我们如今的人,还能够像杜鲁门一样一辈子里写下这样多的信吗?还能够像贝思一样一辈子收到过这样多的信吗?
     
    如今信函尤其是私人信函的衰落,是生活的挤压、虚假的泛滥、实用的放纵的一种现实;是感情的枯燥、精神的失落、内心的委顿的一种折射;却偏偏渴望虚荣、眷慕奢华、信奉浮夸的一种映照。别的不用说,你试验一下,照杜鲁门一样做,能够给自己的情人一下子送上999朵玫瑰,能够水滴石穿坚持写下这1322封信吗?不要说一连写62年,就是写几年试试看?就是写几封试试看?就该没词儿了,就该借助手机里那些现成的短信了,虽然是早在别人的嘴里咀嚼过不知多少遍的口香糖,那已经成为一种舒服的快餐般的表达方式和经过格式化修剪的习惯姿态。只是信原本带有的私密性已经被公共性所取代。惟恐说不尽,临行又拆封,写信时的那种独有的感情;远梦归侵晓,家书长不达,等信的那种期待的心情;独下千行泪,开君万里书,拆开信封时那一瞬间的美好感觉——更都是已经荡然无存。
     
    信函尤其是私人信函的衰落,潜在的另一个原因,或者说是另一个拿不出手的因素,是我们手写的字越来越差,便只好用伊妹儿和手机短信来遮丑。以前上学临帖写大字,是必修的一门功课,是多少年来的文化传统,讲究的是意在笔先,也就是说执笔写字前心中要有所思,现在却是根本不用想,只照葫芦画瓢输入手机上的短信就万事大吉。如今许多我们民族根性的东西都已经被我们自己丢弃了,更不要说写字了。有趣的是,我们的字写得丑陋不堪,我们在电脑上的伊妹儿可是越来越花里胡哨,我们在手机上的短信可是越来越肉麻。这也许是我们自己一种逃脱不掉的反讽。
     
    杜鲁门的那1322封信,总让我想起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一个人一辈子能够写多少封信?从《鲁迅全集》中查,我看鲁迅先生一辈子也是写了一千多封信,便想当然地觉得,大概最多也就是这样一个数字吧?无论杜鲁门,还是鲁迅,他们都是名人,写的信自然要多一些,如我们一般的平常人,肯定比他们要少,一辈子又能够写多少封信呢?当然,因人而异,会有人多些,有人少些,但是,即使再少,也得有几封,哪怕一封,是由你自己亲手写下的或由你自己亲手接过来的信吧?记得大约20年前,刘心武曾经写过一篇《到远处去发信》的小说,写的是当了一辈子的老邮递员退休了,给别人送过那么多的信,还没有接过别人给他自己写来的一封信,就自己写了一封,跑到老远的地方,把信投到邮筒里,让自己这辈子也收到一封来信。即使我们现在再也难以体会到鱼雁传书的那种意境与美好,即使我们难以做到杜鲁门一样一辈子写下1322封信的奇迹,但一辈子没写过也没接过一封手写的信,都是伊妹儿和手机短信,总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吧?老邮递员还不甘心呢,我们呢?